本帖最后由 盼安 于 2013-10-6 20:3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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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雖然是老板,而且不是年輕的老板,在這里發泄私憤,你給我的印象大大的減分。5 ?) k3 @3 ]2 W9 D
: U" L6 V4 }, ?+ V我剛辭職,我原先的部門 就1領導1同事,領導勸5回,同事勸11回,要不是領導忙且辭職是他批的,估計這兩人勸我的回數要上20回,30天勸20回,你們可以想象,就是不加錢,估計再加錢,我名聲鵲起了。。這一個月內,我戰戰兢兢做事,生怕報復,到了倒數第3天,領導突然說一個月請假超過5天,獎金全無包括辭職在內,領導振振有詞的說,這是公司規定。我突然火了,早不說晚不說,到現在才說,估計是怕我知道這情況,怕我怠工還有說不定還有還有挽回余地。既然,我也回收我對公司一項好處,嚴陣以待準備打官司,倒數第二天,我看到要辭職的交接單,辭職交接單明確寫著辭職無獎金,先前辭職單明文規定提前2個月通知,感覺太牛,不過還是一個月,沒在意。現在交接單明文規定辭職無獎金,好牛B,都比法律強,法律該老板的姓氏了,最后一天,領導態度軟化,口頭說,獎金按這個月做多少天,就發多少給你(我這個月做17天),當然這只是口頭說,明確到手才能知道有沒有扣我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