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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邏輯中,公理是沒有經過證明,但被當作不證自明的一個命題。因此,其真實性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且被當做演繹及推論其他(理論相關)事實的起點。當不斷要求證明時,因果關系畢竟不能無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無需證明的公理。通常公理都很簡單,且符合直覺,如“a+b=b+a”。
- `- o+ M3 x# F, ?& O/ A1 P不同的系統,會預計不同的公理。例如非歐幾何的公理,和歐氏幾何的公理就有一點不同。比如說我們看歐式幾何。在幾個簡單的公理假設下,我們可以得到一系列的結論,很多是深刻的,甚至是反直覺的。在建立這個模型之后,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我們需要幾個公理來建立這個模型。比如歐式幾何的每個公設是可以由其他公理得出的一個定理/結論?還是必須也是一個公理?4 e1 y2 x3 e3 _, i$ Z [
比如歐式幾何里“過給定直線外一點,有且僅有一條直線與之平行”在很長時間內是不清楚它的位置的,后來發現對于歐式幾何,你可以認為是這個體系的“公理”,只有認定它,才有后來的美妙結論。+ u9 u' b8 P5 ~3 z% e
沒有它呢?那時你就進入了另一個模型,你會得到其他的美妙結論:)- q& P1 d8 a/ W1 r' ~
所以,在不同的公理假設下,我們得到了不同的數學體系,以此為基礎,我們就可以得到對現實和對數學本身的各種模型。這種公理化的一個好處是,當你覺得現在的數學模型并不適合現實,或者并不滿足理論發展需要時,有可能只是你假設了太多的公理前提,換一套公理,換一套前提,你就能得到很不一樣的數學體系,原本的困難可能就很容易解決了。' E5 S+ O: ~0 f2 N% |
不證自明性是公理的特點,這也是為什么數學家質疑歐幾里得的第五公設——平行公理的原因,平行公理看起來并不象其他幾條公理一樣明白了當(比如第一條公設:任意兩個點可以通過一條直線連接),而非歐幾何的建立,也正說明了第五公設的不必要性。# w% o ^7 s1 \
從一方面說,公理也可以看作是對于一些一般經驗的總結,這些總結是無可爭議的正確的,還用第一公設說,“任意兩個點可以通過一條直線連接”不管這直線如何定義,總之兩點之間可以連出一條線(天知道在哪一維空間里就是一條直線叻?),這既符合直覺,也是簡單明確的事實。; f+ m# x4 x$ M( a4 ^# a
從數學邏輯的角度,要證明一個定理就要證明導出這個定理的定理,進而要證明導出導出這個定理的定理的定理.......這樣一直往回走,我們需要證明一個定理串,如果這個過程無限回溯顯然是不可接受的,必須要有一些“東西”作為這個定理串的源頭,回溯的過程終止與這個源頭,這個源頭我們就說它是“公理”,當然如果這個源頭與某條已知公理違背,則這一串就都是假命題了。
9 ?4 y1 p# ~; q( h) w5 a. ]$ D扯遠了,回到公理上來,形式主義數學家如希爾伯特,就通過建立形式化公理體系,把數學帶到了一個更加嚴密的世界中來了。每一套公理體系中的公理,必須互相獨立,且相容,否則就有矛盾了。所以一個公理背后是一套公理體系,這樣就構成了一套數學的基礎。" S+ ?1 Y' N+ u1 J
數學的圖景也沒有那么統一的,一套非偶的公理體系,就一個非偶幾何空間(當然希爾伯特老先生的幾何公理體系吧幾何學統一了.....可不可以不要這么強大嘛~~);一個連續統假設,分出兩個數學的世界,* @) j" h1 h! L4 a; Y
總之公理,公理體系,就是數學的的底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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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F6 W. f3 a4 m/ o! G" Q2 ^4 Z點評:$ r- v% S w; i6 `2 V( R% K
那問題就來了,三角形的內角和為什么是180度4 i& [1 ]# L% A1 r2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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