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通)用件登記:Shared (General) Parts Register# r# z$ a6 Z5 R/ S
借用件:在隸屬編號的產品中,采用已有產品的組成部分,稱為借用件。5 S, c6 N5 \% @$ G1 B! D: `& d
通用件:同一類型不同規格或者不同類型的產品中彼此通用的部分零件。# S2 B. \, l# S3 ]( |) \! d
/ B/ H- i6 C0 [4 l
- G. c; O+ O7 D6 U& p
與借用件和通用件相關:
$ v* {+ @1 R! ?9 l) v0 D標準件:具有標準代號的零(部)件、元器件和外購件。一般有國家標準件、專業標準件、企業標準件。前兩種多為高效的專業化生產,可直接外購。后者由企業自行生產,它可采用高效率生產設備。# q- l7 W7 X1 s, o9 [8 C9 I$ c
通用件:在不同類型或同類型不同規格的產品中可以互換使用,給予通用編號(或單獨管理)的整(部)件和元器件。通用件是標準件的初級形式,在設計時,當標準件使用。它是一些應用范圍較廣,一時又不能定為標準,對其統一設計,獨立編號、建立圖冊供設計人員選用的零部件。
+ F0 z6 t3 x& P' A+ N+ `+ a借用件:采用本企業內,已有產品的專用件。是使用該零部件的原來編號,使用時辦理借用手續,借用件在形式上是專用件,實際上成為通用件了。當它們需要更改時,應嚴格按借用件的更改制度進行。
. C r" Y* y d8 `專用件:僅在一個產品上使用的零(部)件。即是為某一產品的特殊需要設計并專門編號的。3 U3 u5 u, C0 F& {8 p7 z5 q; ~
" L' y. m% d0 _" l% i標準件、通用件、借用件、專用件四者的關系是:+ S/ v' x- _5 I; Z' @
專用件->借用件->通用件->標準件,它們之間是有內在聯系而逐漸轉化的。
4 d: a/ |( p# 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