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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企業為中心的產學研體系,這是大口號,目標是為了企業的創新,應該說是沒有錯的,不僅道德上是高尚的,倫理上也是沒有問題的。在整個科技項目的立項過程中,要求項目以企業為牽頭單位,項目經費由牽頭單位掌握,再分配給參加項目的學校和科研單位。看起來沒問題,好,往下看,所有的企業都要交稅,只要有盈利的就要多交稅。當一部分稅金要返還給企業用于提高技術和生產效率,提高企業競爭力的時候,有人有,有人沒有,有人很多,有人要錢的門都找不到,這就有問題了。
真正在搞科技進步,努力做工藝改進的私營和社會企業一分錢拿不到;整天靠壟斷掙錢,對技術進步一點興趣沒有,所有的領導和政府機構領導都是親戚、朋友的央企和國企拿到的科技經費用不完,只能不斷的用在帶著各級科技主管部門領導去五臺山拜佛,這就是更大的問題。
政府對企業課以重稅,因為政府需要錢,政府拿錢干啥?因為當官的需要用來顯擺其地位并撈取好處,甚至可以養一大群小老婆,生一大堆孩子,當個小皇帝;那些沒錢的中小企業能不能拿到您認為該給的錢 ? 俺告訴您,不能,因為他們沒錢孝敬官老爺。
作為政府部門,制定科技政策,主要是為企業的技術進步和國家的產業發展,那么有必要把所有的錢都管起來再利用權力分下去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發達國家都在采用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為啥在我們這里一點都沒有呢?所謂的政府購買制度是比撥款制度更重要的促進國家技術進步的方式,除了讓配套和技改科技投入進入成本外,還應該有給新增科技投入免費和稅收返還的政策,這些政策不是僅僅是認定過得那幾家高新技術企業,而是幾乎所有的企業,只要有真正的新技術的采用,就可以獲得免費和稅收返還的政策。減少撥款部分,提高免稅和補償部分,是防止由于腐敗造成逆向淘汰的重要制度,也是政府從官老爺變成為人民服務機構的重要制度保證。多少年了,在整個科技制度的建設中,不管換了多少領導,只是錢給誰在變,從來不變的是給錢誰說了算的事情,不得不讓人懷疑,說來說去,啥都可以變,科技界也要有小皇帝不能變,掌握特權不能變,老子說了算不能變。難怪不管搞了多少年,吹破了多少牛B,芯還是空心,材還是虛材,人還是一群慫人。
不管是剛才說的產學研的事情,還是正在執行的國家專項規定申請單位必須先承擔過國家重點或者重大,還是科技評獎要求是承擔過國家項目的要求,其實都是小圈子內排排坐,分果果的思路,內部洗錢也好,腐敗也好,肥水不流外人田也好,都是一個思路,說來說去,錢是我收來的,分給誰我說了算。
干企業很難,政府都是爺,而真正為社會做貢獻的,企業是極其重要的一部分,既要養人,還要交稅,更要發展,還要聽政府的安排,顯然是拿回扣。大企業拿錢容不容易還要看公關,這個和高校去企業拿項目一樣,即使有時是企業找上門來也是如此。關鍵是掌管大印的每一級官員都對這點經費打過小主意,于是產學研結合的非常完美,樂乎樂乎的一堆人,一筐一筐的專利,那個頭版頭條的,最后還是企業采用了老外的技術。然而真是企業占了大便宜?非也,按立項后再開始做是根本來不及滴,企業都是拿已經完成的東西或基本已經完成的東西去申報項目,為了這點錢企業要花大量精力去對付申請、中期檢查、成果鑒定等流程,企業的人自己也說,這點錢就是個雞肋。真正有由頭的是后面的認定和所得稅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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