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害怕伏櫪 于 2013-3-27 20:35 編輯 , s8 T* [- B. o* L5 g. F; v! m. H
% H+ Z6 ~) n' C, ?當年沒資格讀大學,也沒有資格能分配得到工作,24歲前做過很多“低賤”的臨時工作,譬如菜場上做裝卸、環衛所糞池除糞、拉運磚板車和食品收購站幫忙殺豬等等。1965年年底,好不容易進了一個街道工廠當雜工,開始了我的機械工人生涯。
" u! P8 p; |! T" c學技術是在白天下班后和中班師傅親近,泡茶、遞煙開始,一年之后手成了技術高手,解決了生產中的很多關鍵難點。當年工廠學徒滿師為一級技工,在那個工廠里月工資是28元6角,滿師一年后為二級工,工資32元8角。但我的身份是雜工,月工資28元。盡管技術冒尖,并且每個月至少出勤40個班,也沒有能夠多拿一份錢。如果到1970年不因抗拒下放去農村被工廠除名,這個工資可能還得一直拿下去。6 d/ G) |: ~6 `2 H" t
這5年是我人生中很關鍵的歲月,至今想起,依舊懷念并且感恩。
' {9 f8 h# l9 j {* P* C計劃經濟時代,人員沒有流動可能,當時我的情況不是個例。
6 \* ?, ]5 V. d% ~" ~3 S; Q/ w現在你對工資不滿意,可以用腳表達自己意見,樓主說的情況應該不會出現,不過是個假命題而已。
, V* G7 Z I- ^" ~! Y: _) [但如果你接受了工廠給你的待遇,有個契約在那里,職業道德必須遵守,這是做人的原則,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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