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看到之前的那個帖子的標題時,我一笑而過。因為我在想,有哪個公司會不用勤快的員工的?除非是一些小心當道而已。?;蚴菃T工某些執見。
3 L( u8 ~7 G `+ |+ t4 I$ M' H! v5 L
6 ]5 ~/ [" T" w, p但就今天看到竟然公司站了來澄清,我覺得,有必要澄清嗎?此地無銀三百兩?再說了,無論是員工的錯,還是公司的錯,員工做為個體,永遠都是一個弱勢群體,這種以大欺小的行為真的讓人有點……
, l* d# i# q, }" z. A
% J. _. i* ?' G. C! N5 C$ c# \其實個人覺得沒必須澄清。就算是該員工的不對,站在他的立場,或是他當時的想法,可以當他是發泄。當然我沒說是他的錯。至于誰對誰錯,那是讓旁人來說的。2 o' }, v$ E. _4 I
7 d2 F7 q) h: t- v: S' F- _8 ^9 s+ o
反過來,就算是員工做錯,但這么勤快的一個員工,就讓他走了,公司有沒有挽留?有沒有和他談過?他做錯了,是不是公司的培訓沒到位?我是說崗位培訓。。
& {* ~! Y+ q% P; r" |
y' U# n8 H6 s1 \當然,我也是中員工之一,我也只是站在員工的立場上說話而已。在此我也沒有說公司哪里不對,我只是說公司或許做得還不夠,公司和員工溝通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工作,并不多余,員工也不是一招回來放在那里就行了。當然了,說這些我是行外人,對于人事行政之類的東西我不熟,我只是以一個員工的角度分析 這件事情。
8 L2 I9 C0 m# G+ j- O+ @2 K
$ H4 e3 ^6 N, H4 m. H也希望前面所說的那位社友不要因此有過多的心理負擔和情緒。。既然離都離開了,何必大家糾結于此呢?不是有句話叫做眼不見為凈嗎?如是真的鬧得不愉快,我建議兩篇帖子都移進回收站,或是都以案例的心態看待吧。對事不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