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樓主的文章,我想,很多人都會有過這樣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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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其中一個。具體我在哪個公司遇到的,我就不想說了。如果你真的要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我支持走正常渠道,但是,或許用處不大。公司隨便找個律師,就可以把你拖S,別人要什么可能沒有,錢嘛,別人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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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 l, k/ c% Y7 N# j還有就是交接的問題。我也試過。我一直都認為我是一個負責任的人。工作是要交接的。問題是,我應得的,一分都不能少。到那個時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是原則問題,我應得的,就一定要給我,憑什么我會不要?留給誰?不要,他還以為我們是弱者,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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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承認我們是弱者,但弱者就一定要屈服?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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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個人的意見就是,把我應得的一分都不能少的給我,然后我也把全部手上的工作交接。要不然,我也會帶走一些或是少交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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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 d1 y- s2 V' S7 J或許當你們看到這樣的我會覺得我很恐怖,人品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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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不否認,我只能說,我的人品是建立在別人對我的尊重上的。對一個不尊重我的人,我也沒有必要去和他說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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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了,如果一個我這樣走了,下一個人,是不是也會這樣走的?那以后那樣的企業是不是都會這樣欺負人了?難道我們這些勞動者就理應被人壓迫?至少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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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U# h' G9 t/ ^! C) z但是,我不要多一分,但也不能少一分。如果你給清我應得的,我也會全部交出所有。公平對等原則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