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進入醫療器械行業,對放行有非常明確和嚴格的要求,個人理解如下:% ?, e g# ^) k5 f+ s3 L5 t; I
1. 放行和合格是兩個概念,合格是對產品本身的一個判斷,放行是動作,正常情況下合格品、讓步接收都可以放行;) v3 B+ N( \ h
2. 疑似不合格品先要判定是否合格,結論可以有合格、不合格,之后要定義處理方式,不合格品可以報廢、也可以走讓步接收、返修等等。
- f Y, r) g; P: t. F, K3. 所有這些定義都明確了,才到放行階段,如果有成品庫存儲的,放行還應該核實存儲階段是否有污染、破壞等情況發生& U6 j% h4 s# `7 }8 b3 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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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控制與成品放行指南》重點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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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v" R* L5 U7 x# ]* Y企業應當建立并實施成品放行程序,明確成品放行條件、放行批準要求。成品放行前至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完成所有規定的工藝流程;規定的批生產記錄完整齊全;所有規定的進貨、過程、成品檢驗、驗證等質量控制記錄完整齊全,結果符合規定要求,檢驗/試驗/驗證/確認人員及其審核、授權批準人員均已按規定簽發記錄;產品實現全過程,特別是采購、生產等過程中的不合格、返工、返修、降級使用、緊急放行等特殊情況已經按規定處理完畢;產品說明書、標簽及其版本符合規定要求;經授權的放行人員已按規定簽發產品放行單,批準成品放行。( p! @! q#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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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原則上不得采用以下放行標準:對成品質量影響較大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組件等采購物品僅實行外觀檢查、查驗供應商成品檢驗報告,未對上述采購物品關鍵質量控制性能指標進行檢驗/試驗/驗證/確認即放行的;對關鍵工序的中間品、成品重要質量控制性能指標未進行檢驗/試驗/驗證/確認即流轉的;未對特殊過程的過程參數進行確認或者確認后未對特殊過程實施有效監視和測量即流轉中間品、成品的;對成品重要質量控制性能指標僅采用進貨檢驗、過程檢驗數據轉移即放行的;成品檢驗不能覆蓋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中應當進行常規控制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且不能給出合理的理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