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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介紹,林海原系百度公司的一名高管,于2018年3月30日辭職。2018年5月14日,林海經過籌備,作為唯一股東發起設立海林上海公司,經營范圍為人工智能行業應用軟件開發等,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后林海又陸續投資設立了多家企業,并擔任董事、高管等職位。 2018年7月底,林海收到通知,百度公司已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令林海履行競業限制義務,返還競業限制補償金89萬余元,并支付違約金459萬余元等。 百度為何會對林海索賠如此高額的違約金? 原來,百度公司地圖項目事業部掌握著百度公司近年來的重點投入項目——高精地圖和無人車研發的核心技術,林海是該部門負責人。任職期間,百度公司與其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若林海離職,一年內不得從事與百度公司及關聯公司相競爭的業務,百度公司支付月工資的50%作為競業限制補償金。另約定如林海違反協議,需返還所有經濟補償并支付3倍數額的違約金。 林海離職后,百度公司按約定支付了2018年4月至10月的競業限制補償89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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