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樓主的文章,我想,很多人都會有過這樣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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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W4 D; u$ r& c; L3 |$ E* c我就是其中一個。具體我在哪個公司遇到的,我就不想說了。如果你真的要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我支持走正常渠道,但是,或許用處不大。公司隨便找個律師,就可以把你拖S,別人要什么可能沒有,錢嘛,別人不缺。1 |" \1 Z' s3 `5 m: q
5 X- ^4 l. Z" ~8 [3 f7 f, }$ E還有就是交接的問題。我也試過。我一直都認為我是一個負責任的人。工作是要交接的。問題是,我應得的,一分都不能少。到那個時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是原則問題,我應得的,就一定要給我,憑什么我會不要?留給誰?不要,他還以為我們是弱者,好欺負。: V) s; P) T# u+ K*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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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承認我們是弱者,但弱者就一定要屈服?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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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b+ h0 |- c1 M所以,我個人的意見就是,把我應得的一分都不能少的給我,然后我也把全部手上的工作交接。要不然,我也會帶走一些或是少交接一些。3 H. d6 @4 v% a' F$ Q |4 ~7 \
! S# ^: p7 L* J, m6 a或許當你們看到這樣的我會覺得我很恐怖,人品有問題。3 Y% ^: f: U. I
& B5 _) L$ Z5 {0 ~0 q4 x# [5 W( D. ~嗯,我不否認,我只能說,我的人品是建立在別人對我的尊重上的。對一個不尊重我的人,我也沒有必要去和他說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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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l7 i. o& T0 \再說了,如果一個我這樣走了,下一個人,是不是也會這樣走的?那以后那樣的企業是不是都會這樣欺負人了?難道我們這些勞動者就理應被人壓迫?至少我做不到。1 t8 p% M" S) _' ^; S-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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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不要多一分,但也不能少一分。如果你給清我應得的,我也會全部交出所有。公平對等原則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