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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從社會契約到契約精神(引言) [打印本頁]

作者: zerowing    時間: 2016-4-25 04:54
標題: 從社會契約到契約精神(引言)
其實本意是想從契約精神的出發點社會契約談我們的現狀的。無奈,實在覺得一來筆力不夠、學識尚淺。二來那又會是連綿不絕的長篇累牘了。所以,讓我換一種方式,拋磚引玉地來談談契約精神和我們在自由、民主道路上面臨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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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一個宗旨,歡迎各種的討論和磚頭。但不歡迎無聊的人身攻擊。因為,不這樣,我們就失去了論壇討論的意義,變成純粹的網易、百度口水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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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始的時候,我必須要強調,字面理解的契約精神只是這個詞最表面的部分。無論是我們應當自覺制訂遵守契約,還是應該廣泛的推廣契約制度,這僅僅是我們期望有一種形式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的交易流通,幫助個人利益得到保護和維續。但僅這些,是構不成契約精神的主體的。或者說,這些只是狹隘的契約精神。當然,契約精神更不是單向的索取,無論是過去的不平等條約,還是現在的不平等貿易條款。這些從本質上是根本談不上契約精神的。所以,要理解契約精神,就必須明白契約精神的主體,明白契約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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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精神,其主體是社會契約,或者說其廣義的精神是社會契約精神。只追求狹隘的私人契約,最終會落入一個自相矛盾的悖論之中,會受強權所控,受奴隸制度所約束,受獨裁政治所借用。這樣的契約精神只會在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而廣義的社會契約精神,從根本上解決了這個矛盾的出現,使得一切都出于自覺化,利益平等化,私人自我約束且自我得益化。也只有在有社會契約精神保證的前提下,私人契約精神才能長期穩定的存在和發展。拋開這個社會契約精神,契約便只成了立法機關予以評判和強制執行的依據,在一定程度上無法再滿足社會廣泛貿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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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去重復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因為那確實是一段非常長的文字。而且,如果真的去重復,就必須講明其中的邏輯關系。那將是非常繁瑣的一件事兒。所以,如果哪位大俠有興趣,請自行了解。這里,只是直接引用社會契約論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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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為自然界中弱小的存在,如果不能通過協同合作的方式結合成一個群落,乃至形成一個社會,是無法生存和發展的。而作為自然的人,擁有天然的自由以及對于他所企圖得到一切東西的無限權力。而這兩種伴隨人自然來而得東西,在社會結合中會導致無盡的沖突和矛盾。因此,社會存在的根本是原自社會產生時那個原始、樸素的約定。“為了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并且由于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就必須形成一個約定,使每個人都把自身的能力置于“主權者”的指導之下。而作為盡可能包括最多社會成員的、道德的與集體的共同體的“主權者”,這樣的約定決定了共同體中的約定對于每一個成員都是平等的,這樣所執行的決定,對于每個人來說才真的不過是服從自己本人。而有了這樣的約定,就有了最初的社會契約,人類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狀態進入道德和公義狀態。在這樣的契約下,每個人喪失的是其天然的自由和對于他所企圖得到一切東西的無限權力;獲得的,乃是社會的自由以及對于他所享有的一切東西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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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描述,不知道是否能被人們所理解。其本質上也可以理解為每個人放棄自我自然的放縱和貪欲,接受一個普遍認同的社會契約,并由此自覺進入一個社會的、道德的、公義的狀態,從而獲得在這個社會中的放縱和享有一定貪欲的權力。這樣的說法看似很繞,但是卻無可非議的解決和奠定了社會長期存在的基礎。而正是有了這個社會契約,人們才能自主的去進入那個社會的、道德的、公義的狀態,才能是私人契約真正得以長期的實現。而一旦拋棄這樣一個社會契約,私人契約將不過是一種形式。強權、奴隸制,獨裁,所有這些被證明過同權力一詞相矛盾的東西,都會使得私人契約逐步淪為一種空虛的形式主義。中國自古的那個“窮不與富斗,富不與關爭“,就是對私人契約問題的最好例證。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私人的契約甚至無法通過法律的強制手段來得以保證,那又何談契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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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社會契約成為一種共識,人們自發的認識到,自己所做的任何一種行為,在利于別人的時候也會利于自己,在傷害別人的時候也會傷害自己,人們才能正確地選擇自己的行為,真正成為自己的主人。而不得不說,中國這三十年的歷程,所缺失的正是這種社會契約精神。人們在行為之前,無法意識到社會公共利益同自己的同體性,自然就會走出各種各樣扭曲的路來。私人契約的不再,只是這種社會契約精神缺失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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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契約,帶來的是主權的公意化定義,主權的不可轉讓與分割。而與之而來的法律行動,是以公共利益為依歸的公意行為。也正是如此,有社會契約依托的法制,才是適合最廣泛利益的強制約束,社會或者國家才能稱得上法制。在這個基礎上才能談得上真正的民主。不然,我們的法律是什么?不過維護少數人利益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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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契約精神,根本的講,就是要形成這樣的社會契約精神。并使人民認識和自覺進入這種社會的、道德的、公義的狀態。在這個基礎上,其他形式的契約才能得到真正的貫徹。比如作為契約精神的核心,契約守信。其根本就是這樣的社會契約約束。當契約沒有上升到有社會契約精神支持的契約精神之前,人們訂立的契約源于彼此的不信任。只有當成為有社會契約精神支持的契約精神,契約的訂立才源于彼此的信任。而只有這時,締約者雙方才能在基于相互信任下,在訂約時不欺詐、不隱瞞真實情況、不惡意締約、履行契約時完全履行,同時盡必要的善待管理人、照顧保管等附隨義務。也只有這樣,社會的廣泛貿易才能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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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章的最后,還是要強調那個契約的平等性。當一個契約不再平等時,我們講,這樣的契約本身是沒有意義的。它一定會在強權變更時消亡,于是更談不上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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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以此文,拋磚引玉,共建“良幣“體制。& C; _5 p2 S* A- v/ Q

作者: 楊善梅    時間: 2016-4-25 05:51
咱們國人缺的就是這種契約精神,人與人之間充滿著猜忌與不信任,能坑就坑一把,能騙的則狠狠騙他一把,國內從食品到我們平時穿的用的,哪一個行業不存在很多坑人害人的貓膩啊,國人已經進入到互害模式了,看看那些搞傳銷或電信詐騙的,他們當中有不少竟然連自己親人也不放過,呵呵,照坑,照騙不誤,其中電信詐騙還走出了國門,跑到境外對國內的同胞實行詐騙一條龍,而且還屢打不絕,這就是當今的真實現狀。
作者: 東海fyh126    時間: 2016-4-25 09:30
聽過一個實際事情,好久了,就是故事了。一個顧客到河南某廠買設備,看好了幾臺,當場下單全款,結果廠家銷售的慣用流程沒處使了,為此事竟然緊急開會,,,,看不懂的不要回復。
作者: 2266998    時間: 2016-4-25 09:49
我們主要是還沒有發展到這個時代,沒辦法,
作者: 楊善梅    時間: 2016-4-25 10:30
本帖最后由 楊善梅 于 2016-4-25 10:32 編輯 . D4 B  \5 e, b& _3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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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便是中國的法律處罰與打擊的力度太輕了,食品行業里的造假與制假,犯罪成本幾乎很低,有的幾乎沒有,抓住了大不了,罰點款,事后也就不了了之,即便是情節嚴重的,最多也就是抓進去關他幾年的時間,如果其家里有人或有錢的,則還不用關呢,如前一陣子的疫苗事件,全國上下的網友都在關注此事,網友一致要求要嚴懲這些害人蟲,至于到了后來,那些有錢的,有后臺的家伙們不還是照樣逍遙法外,只有沒有錢,沒有后臺的家伙才真正的被抓進去了,這就是誠信啊,這人與人之間的誠信都沒有了,為了賺取不義之財,竟拿人們的生命開玩笑,說重一點,就是草菅人命啊,
作者: 憨老馬    時間: 2016-4-25 11:08
東海fyh126 發表于 2016-4-25 09:30$ u) p/ g/ V$ ]
聽過一個實際事情,好久了,就是故事了。一個顧客到河南某廠買設備,看好了幾臺,當場下單全款,結果廠家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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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楊善梅    時間: 2016-4-25 11:17
2266998 發表于 2016-4-25 09:49
5 t0 A2 C, ]* i0 H+ q. g9 F4 |我們主要是還沒有發展到這個時代,沒辦法,

) H/ e6 Z- \" w, ]想發展到那個時代,依我看吶,這簡直就不可能,呵呵,我記得我的父輩們早年常說,一九五八年,大躍進時代,全民起來大煉鋼,鋼鐵上碼,遍地都是小高爐,吃食學堂,實行共產共銷,跑步進入共產主義。“但到頭來,不還是以失敗而告終。- u! K) N1 d: ^7 O' M* H' u

作者: 幸會幸會    時間: 2016-4-25 11:19
說到契約精神,我覺得有兩點比較重要:% B  k3 ]6 R' F+ [% A. @
一是對自由的理解,法理上自由即是平等,自由就是平等的權利,所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比如國人一方面對諸如走后門,特權等等深惡痛絕,遇事以后第一反應卻是求助于這些;8 J2 S% \1 O" b
二是愿賭服輸的態度,不能輸掉以后撒潑打諢,否定賭局
0 D  V- Y1 b: u很多時候我很糾結于法治和民主的先后,雖然我知道這兩者肯定是不能分開來的,必須相輔相成,但是心底多少還是覺得法治更重要些,私下里覺得如果哪天真的民主了,而最終生活并沒有變好,民眾對民主會不會非常失望
作者: 楊善梅    時間: 2016-4-25 11:48
本帖最后由 楊善梅 于 2016-4-25 12:1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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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中國不管辦什么事情,你都得要去求人,不管是入學,升遷,還是考職稱,看病什么的,都得想辦法去找人和求人,這人與人之間的人情關太重了,于是走后門便成了人們辦事的殺手锏,此時權力與金錢就顯得至高無尚,在金錢和個人貪欲的重重引導之下,契約也就變成了一紙空文。
作者: 獨自莫憑欄    時間: 2016-4-25 12:35
有了契約精神才是現代社會的前提
作者: 天路客向東    時間: 2016-4-25 12:48
契約是建立的人的自制的基礎之上,自我控制欲望,能夠自我管理,才有更大意義上的社會契約。我們的教育中間強調技能的地方多,強調自我管理的部分基本沒有,家庭教育也跟不上,還有很多路要走
作者: 菠蘿蜜258    時間: 2016-4-25 14:10
也說一個聽來的故事。原講述者說是親身經歷,一小區O其業主委員會A聘請物業公司B管理(契約已有效N年并續),O內業主X欲讓關系物業公司D進入,先成立黨支部,繼而在黨支部領導下新成立業主委員會A+,A+解聘B,B拿出與A契約,A+說自己比A更合法,最終是通過動武,D勝利成為管理者。" O; E( H2 `* q  D0 \: w
因講述者汽車前擋玻璃被砸,是否含有情緒成份,也只能聽者自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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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鷹    時間: 2016-4-25 16:46
社會契約論這本書1989年認真讀過,記得英文名字是“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RIGHTS",也就是”政治權利的原理。自信我是基本看懂了這本書的。對于作者用極其嚴格的邏輯來揭示政治的原理,我當時非常震撼。中國傳統的皇權,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簡直就是荒唐之極的鬼話。中國人對于政府的權利到底從何而來,合法性到底是什么,幾乎是從來不思考的。
  ^( ^& Y/ j5 O: S2 M7 d7 k( c盧梭的論述給我最深的印象是權利的合法性,未經契約程序就沒有合法性。好了,這個方面不能多說了。說說我們所談的誠信和契約問題。0 y: d5 G) F) x6 w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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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wing兄弟思考很深刻了,但我有一個感覺,你可能倒果為因了。人的社會自覺在中國確實極其落后,社會契約精神是不可能從天而降的,它首先需要在社會多數成員的心田里逐步成長,然后社會契約精神才會逐步養成,直到有一天象英美那樣。當然,這是一個循環上升的過程,不是簡單的先后關系。那么,社會個體成員怎么成長呢?我認為最重要的按鈕還是在政府手中。政府對于決定社會運轉擁有控制權,當然不是百分之百的控制權。一個好政府,聰明的政府,有道德的政府,可以讓社會的氛圍逐步變好,人民也將逐漸養成社會自覺。政府讓人民中的先覺者、有良知的意見領袖去做表率,去教育其他人,社會就開始轉變,往好的方向轉變。如果政府很壞,又壓制社會中好的人民和意見,大眾就會陷入迷茫和混亂,好人將會被欺辱,大家就會爭相學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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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上來責備人民不守誠信,我是指從整體上,而不是譴責某個具體的行為,我歷來是不贊成的。讓人民中的所有壞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是一種幻想。總之,社會的契約精神需要漫長的建設過程,我們把契約精神定位在社會整體來討論,其實就有點不接地氣,這是一個長遠的目標,而不是一個著力點和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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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海是我    時間: 2016-4-25 19:23
說了半天。沒發現和鐵血有什么太大的區別。別忘記了dang是最不守契約的。憑什么指望升斗小民守什么契約。
作者: 北回歸線33    時間: 2016-4-25 21:03
總而言之,人類是不可能跨越時代發展的!中國還是要經歷資本主義社會過程。而GD總是一為搞些天方夜譚的事,不亂才怪。想想都搞60幾年,就退休這事把人搞的都數不出有多少種人!這么會有契約思想。
作者: zerowing    時間: 2016-4-25 23:04
老鷹 發表于 2016-4-25 16:46; h- F. H& Q* N$ |5 j4 ~5 K
社會契約論這本書1989年認真讀過,記得英文名字是“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RIGHTS",也就是”政治權 ...

) l! R2 F: g2 o呵呵,鷹大,看來還是每個人的理解上并不一樣。
7 ^! \, h' c7 N4 E$ M. {首先說一點,盧梭是不是對的,社會契約論是不是必須要走的,這些其實對我們來說并不重要。這是那些哲學瘋子們該研究的問題。所以,如何評價不是重點。就跟鷹大說得一樣,我們其實更關心的是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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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應該先政府行動還是應該人民行動,追究這個就成了雞和蛋的問題。但是如果我們不去追究這個本源問題,而是從社會的構建來闡述,其實這就不是問題了。比如盧的說法。如果主權體(可以是政府)是完全出于公意并且代表公意的,那么主權體的行為其實就是全民意志。而如果由此產生主權體的人民本身是守約的,那么主權體也不可能不守約。所以,說句可能會被和諧的話,根本的問題在于我們的主權體已經不能算是完全出于公意,只是少數人的“公意”而已。所以,我們現在的問題是“強權”契約,從根本上解決不了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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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點實際的。群體的聚合,根本上是利益的一致。就好像鷹大做的論壇。如果沒有一個共同的利益在,年會、社區項目是不可能維系的。這就是鷹大的群體聚合的出發點。而對應這個群體穩定的,是大家心照不宣或者早期的那個約定。而這個約定如果是能統合個體間矛盾的,這個群體就能長期穩定下去。但同形成一樣,如果那個利益沒了,大家還是會散。這個群體中,鷹大如果是主權體的話,原則上,鷹大的權力和義務只是制定方針,而不能確立方針執行方針,因為那樣不是公意。而一旦你制定的東西是公意的,那么最終就都是合理的。而也只有這樣,群體里的人才會恪守約定。2 |: h: x9 T*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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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必須得說,寫這篇,完全沒有強調誰應該先變得有契約的意思。如果說應該如何破今天的局。其實,不是從誰先守約開始,而是從如何打破“強權”契約開始。而這個過程不是政府或者人民自己能做的。是必須上下一起的。政府要有堅決地態度,徹底的打掉“強權”,人民則必須在政府打掉強權的過程中認識到自己的主體位置和明白自己應該如何行使,在打掉強權后,形成真正的有公意監督的體制,承接政府行為后的結果。否則,無論你單獨動哪一頭,都是沒有結果的。但還是原文中的話,契約精神的基礎是符合全民協同的那個原始約定,除非你能找到另外一種結合方式改變這種約定,否則,一旦由民而生的社會“主權體”趨于少數人的“公意”,那么必將走上強權政治,強權契約,就是我們今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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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erowing    時間: 2016-4-25 23:29
老鷹 發表于 2016-4-25 16:46
6 N8 J! O2 @& `' r- f+ T" g9 L社會契約論這本書1989年認真讀過,記得英文名字是“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RIGHTS",也就是”政治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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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鷹大關于一個好的政府所能帶來的積極影響的觀點。但是這里是有一個問題的。如何形成一個好的政府?不是說我們希望他好,他就能好了的。我們必須知道的是,政府原自民眾。至少我們的政府也是。無論最終的領導人是誰,其個人和領導班子都是從民而生。雖然得說,我們的普選化程度很低,導致了類似繼承制的事實。但是,畢竟還有這樣的過程。所以,如果我們在一片糟粕中只去期待政府的突然變好,那么就跟戊戌變法一樣,是沒有根基的。+ l3 t+ M8 K8 g6 k

  a* w& U1 Y1 r, N另外,我不確定我原文中哪部分使鷹大以及黃海大俠產生的誤解。我貌似沒有評價人民的錯誤啊。或者可以明確地說,出現信用危機也好,沒有契約精神也罷,這都不是歸咎責任于誰的問題。我們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只是如何破局。發牢騷的話,是沒有意義的。7 b. d- s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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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能不能守契,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一個利益問題。至少我認為這是社會契約論的精髓。因為,無論是盧,還是影響米國的洛克,都肯定并指出了個人的自私性。而只有承認這個自私性,才能找到一種結合的方式使每個人都認識到這么做實際上是為了自己。而只有在明白是為了自己的這個基礎上,才能真正的談契約,談道德。我不想談那些高高在上的什么為公為民的思想。因為那些都是虛無飄渺的東西。只有談能切實到自身利益的東西,才能從人民到政府真的能自覺守約起來。這是我寫這篇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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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后想說。英經驗主義也不能徹底解決契約問題。也是因為那個最原始的約定條件。人為什么會放棄自己無盡的占有欲?僅憑盧的自由等價轉換的描述,我是看不到因果可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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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ybjf    時間: 2016-4-26 14:24
打擊力度太輕,違約成本太低
作者: 老鷹    時間: 2016-4-26 15:37
關于人民是否有錯的問題并非來自樓主的帖子,主要是我經常聽到有一種評論,認為問題是由中國人本身的劣根性帶來的,甚至我們人種就有問題。這個意見論壇里肯定出現過。這種意見認為,中國看不到改革的希望,永遠也改變不了的。我反對的是這種意見。) k3 O0 Z2 O$ B9 J+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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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的政治哲學是民主的根基,孟子的民為本,社稷為重,君為輕,其實民主的意味也很清楚了,但沒有邏輯論證,因此成了一句空話而已。盧梭的論證,力量太大了,讓你根本無話可說。雖然他的原始契約也是虛構,沒有歷史事實,但卻象幾何公里一樣讓你無法反駁。中華民族理性不是很強,感情太發達,很容易被統治者從感情上進行欺騙,幾句肉麻的話,幾個場面,幾個鏡頭,人民的心就軟了,又總想依靠一個強者。這是非常可悲的。但只要在中學生里把盧梭的書講上一學期,情況就會改變。政府要想啟蒙人民,其實很好做的,不需要花錢,也沒有什么危險。關鍵看是否愿意。人民的自覺來自于一些教育工程,沒有人禁止的話,做起來不難。晏陽初后來去了菲律賓,去啟蒙那里的窮人。一句話,人民的覺醒需要啟蒙,教育工程需要政府允許和配合,社會各界有很多人士希望人民的覺悟提高,但政府的意愿才是決定性的。
" F9 ?" W5 z1 L. U4 R( O% z4 B人民的意識逐步改變以后,再加上物質福利的公平和改善,他們就會了解什么是社會,自己是整體的一分子,自己和整體之間有無形的契約存在,就會改善自己的社會行為。這就是根子所在。中國人的物質水平已經不錯了,但社會意識越來越差,幾句空洞的教育,學什么模范,都已經過時了,根本沒人聽。現在真的需要國民教育的系統工程,不再是口號,而是從根本的道理入手,比如在學生里開設西方經典著作閱讀討論課程。只有這個才是令人信服的。# f" Y6 w) `( V8 _2 r2 _

作者: 廣州富爾菱    時間: 2016-4-26 15:44
楊善梅 發表于 2016-4-25 10:30
0 x2 F0 ?3 w% v$ F& ~. H( W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便是中國的法律處罰與打擊的力度太輕了,食品行業里的造假與制假,犯罪成本幾乎很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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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菅人命。這四個字表示現狀很嚴重么?草可以吃,人命能干啥?
作者: 楊善梅    時間: 2016-4-26 16:06
廣州富爾菱 發表于 2016-4-26 15:44
( x& j2 F: X9 f9 i4 @) Q草菅人命。這四個字表示現狀很嚴重么?草可以吃,人命能干啥?

5 f3 Q3 z3 [! x( O" E9 L1 j去好好學習一下中國的漢語言的語法修辭,這都是中國高中教育階段文理分班惹的禍!
作者: 濾油機廠家    時間: 2016-4-26 16:58
契約精神的存在需要契約制度和契約文化的支撐,缺一不可。
作者: 天天天藍_    時間: 2016-4-26 19:33
良幣是相比于劣幣,有良幣必有劣幣,有劣幣良幣必然會被驅逐。
作者: 天天天藍_    時間: 2016-4-26 19:37
楊善梅 發表于 2016-4-25 05:51
' O6 ]  y3 J+ o" Y1 l$ k- k咱們國人缺的就是這種契約精神,人與人之間充滿著猜忌與不信任,能坑就坑一把,能騙的則狠狠騙他一把,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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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害模式”真是讓人清醒有后怕% `" T. _! {/ G4 T- R

作者: zerowing    時間: 2016-4-26 23:18
老鷹 發表于 2016-4-26 15:374 R$ X1 R3 I4 r* K; k  @
關于人民是否有錯的問題并非來自樓主的帖子,主要是我經常聽到有一種評論,認為問題是由中國人本身的劣根性 ...

$ W! t3 {4 i& |, t以前確實不止一次有過那種意見和思想。這點上我個人也不贊同。跟LIAO大聊天的時候會提及到中國的發展。其實,至少在我們眼里,中國是在變革的,只是這種變革很慢,而且并不明顯。也許只是量變的累積還不足以實現質變而以。同時,我們也承認一點,中國的變革之路確實不能照搬其他的國家。那是不可能的。- M& K7 P' C/ Y& |; ]( D+ S

. V  h* P& E  ^) V! e) g開民智,啟蒙人民,從政府來說,執行本身不是問題。就如同鷹大所講,在人的認知階段灌輸適合的哲學理念就行了。但這里,個人認為存在兩個需要解決的困局。一個是灌輸者和被灌輸者最終是否能得到相趨近的結論。另一個是,強制灌輸特定的理念是否本身也屬于強權。至少我了解的加國的教育中,政府要求啟蒙和教育,但沒有真正限制于哪種理念之中。你可以追尋宗教,也可以追尋洛克,或者你追尋西特勒的另類盧梭也可以。在加國這種人口基數少的國家里,我可以認同并相信這樣的碰撞有利于社會的進步。但是面對我國十幾億的人口,一旦出現大規模的理念沖突,那么很可能不是幾個政令或者法律監管能解決的,其結果甚至可能是加速國家分裂的。所以中國政府一直以來只灌輸一種政治思想,馬列毛。雖然,我能理解其初衷,但是感覺這種思想控制不肯能長久。一旦面對世界多元潮流的沖擊,人民的思維會更加混亂。所以,從這方面講,政府是有很大責任的,但是以我的能力,我也無法提出更合適的觀點來。特別是在面對如何保證這種啟蒙運動不會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將啟蒙運動變為煽動戰亂的覆滅行動時,更覺步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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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許,過分的憂慮即將到來的變革(無論是好是壞),才是真正阻礙我們發展的絆腳石。就像貪腐一樣,不真正打下去,你永遠不知道能不能成功。所以,從這個角度說,我很贊成鷹大的觀點,國民教育需要一個系統工程,啟蒙人民,同時這種啟蒙又必須加以正確的引導和物質的鼓勵。我們也許不能在短時間內看到成效,但是種子卻必須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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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海是我    時間: 2016-5-4 09:35
扯了那么多,不就是殺了皇帝做皇帝,早看的透透的。談進步,奴隸制的君主到封建制的君主,還有進步呢。這能叫進步。
作者: 小孔是學徒    時間: 2016-5-4 19:03
看看
作者: zerowing    時間: 2016-5-4 22:34
黃海是我 發表于 2016-5-4 09:35* m3 h; O6 u- n2 }- e5 D& X
扯了那么多,不就是殺了皇帝做皇帝,早看的透透的。談進步,奴隸制的君主到封建制的君主,還有進步呢。這能 ...

  X  k1 C) I% u& k* ]大俠,我貌似沒有談什么殺皇做皇的問題吧。或者說,大俠覺得哪一句是談這個的呢?
# M1 J$ {. I& R6 E( w如果大俠意指主權體的話,那是社會契約的另外一個內容,如何形成主權體以及主權體的權力和被控制。但至少來說,本篇沒有計劃說那些。( R5 Q* q: M2 A& n7 O; a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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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點現實的,可能會好理解一些。) l$ x3 F" P4 |9 k3 x, u% t
5個人合伙開一家公司,同時在公司內任職從事各自的專項。那么,這樣的一個小“社會”,就必須建立在大家當初約定的一個能同時平衡5個人利益的基礎之上。有了這個約定,并且5個人中的每個人都確實遵守這個約定,這個“社會”才能長期穩定的走下去,直至受外力影響而滅亡。但這個約定如果本身是不能同時平衡每個人利益的,那么就會在實際運行中出現某一個或某幾個人的不滿,最終導致大家的散伙。你看,這之中有皇帝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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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菠蘿蜜258    時間: 2016-5-5 08:11
契約精神,人類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其實已經擁有這種基因,國人也許更反叛更不安,契約就成了權益之計、謀略;同患難易,共富貴難,包括本壇的“基礎制造業看不到進步跡象(http://www.ytsybjq.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49976)與“駁斥‘基礎制造業看不到進步跡象’(http://www.ytsybjq.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50547)”無不反映這種現象。
作者: diqi    時間: 2016-5-5 10:55
特別佩服零俠寫這樣的文章。1 l8 k- ~5 ]9 z) t0 z' e$ g7 a; i
個人理解,契約精神是一種限制,權力不能一家獨大。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一家獨大不符合自然之道。
0 [1 P6 y  J% H契約精神來源于西方,本底是基督教,中國的本底是儒家,基本不同。- Q7 U( K$ Q- P8 H+ u
要么基礎變化,要么有對應的本土化改造,或者相應改變方法。
4 e1 _1 [  o; `. [, |0 s  t天涯有位六點十三分,也有零俠一樣的初衷。努力的方向方式可能不一樣。
4 A: Q5 o! l4 Q' o里面基本把中國的歷史和文化脈絡說清楚了。
! G( n  ^0 C6 F. p, ?/ B0 ^' g0 y建議零俠看一下,也許會有不一樣的助意。7 S" y1 j& L* g& n7 }4 G1 D
自己了解的一些信息碎片。6 A9 k9 B7 f. R; E( e  u

作者: 逛逛論壇    時間: 2016-5-5 13:52
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還要契約嗎?
作者: zerowing    時間: 2016-5-6 08:44
黃海是我 發表于 2016-5-4 09:35
) X5 H" X7 D+ }" S9 j6 Z6 V扯了那么多,不就是殺了皇帝做皇帝,早看的透透的。談進步,奴隸制的君主到封建制的君主,還有進步呢。這能 ...

( K( M( t/ m$ l" w# o- s( z7 L大概明白大俠的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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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吧,咱把問題簡單化一些,也別扯那么遠,什么皇帝啊,國家啊,民族啊。說點實際的,關系到個人的。/ O& R9 Y7 g2 L6 Q

, I; j; a- z) Y$ X' J* s  L% X$ u首先是大俠如何理解社會這個概念?是人類?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政黨?一個階級?個人觀點,只要存在人類的聚集,就存在社會,而相應的,對這個社會就一定存在契約。這個社會可大可小,大到全體人類,小到你我二人,都是可以的。) B+ V- v( ~  D- }8 U5 b
而說這個契約,就是人與人共處或者共存于同一個社會的基礎或者基本。舉個很實際的例子。老鷹的這個論壇,所有人集合到這里的一個隱形契約是什么?互惠互利,然后才是老鷹自己寫的社友三原則。如果沒有這個契約,大家都是奔著來占便宜的,那么早就水火不容,各奔東西了。當然,有些人不是這個目的,遵循的是其他的契約形式,比如生活聊天的,遵循的是平等友善的自由交談;尋求商機的,則要遵循老鷹說的誠信原則。所以,對于一個社會來說,無論結構簡單還是復雜,都一定存在一個最初的契約將所有人結合在一起。這個過程是自然發生的,不會隨著社會形勢的不同,政黨的更替,社會環境而改變。就算是回到軍閥年代、或者封建社會,這樣的自然發生的契約形式也是存在的。
4 e1 b, j9 o* C就像你我二人,也是本著平等交流的宗旨,就一個問題本身在討論。這個宗旨也就是你我之間自然形成的一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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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I1 Y# @* a$ I9 G而談契約精神,不談那么大的,什么啟蒙了,政府行為了。談大了等同于胡說。契約精神的根本是社會契約,或者說是人們意識到這種自然形成的人與人之間應該存在的契約。有了這種認識,你才能判斷究竟該以何種方式去繼續延續和拓展這種共存。才能談那些高大上的契約精神。所以,從最基礎的角度說,契約精神根本上的是我們只要知道,沒有契約,大家是無法聚集在一起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上說,談這個東西反而很現實啊。  y% y, H3 }6 i# D7 h- z( Z6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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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俠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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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海是我    時間: 2016-5-6 08:53
zerowing 發表于 2016-5-6 08:44
) R: d7 x7 u- L, `* `$ l9 ]7 T大概明白大俠的思路了。: L. W/ Z) P. j; `6 f+ W* ]

2 p8 A0 o( x% U( |這樣吧,咱把問題簡單化一些,也別扯那么遠,什么皇帝啊,國家啊,民族啊。說 ...

5 H( [" l: Q' I" z# x; J; t不扯了,既然是自然形成的一個契約,也會隨 自然 改變,有什么談的。談的就是規則或者法律影響下的契約精神。為什么美國的民眾契約精神優于大天朝民眾,就是博弈后的法律和規則的制定,并遵守,才形成的民眾的契約精神。
, c4 `- t1 _) d! r你是搞哲學的,咱不辯論。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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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erowing    時間: 2016-5-6 08:59
黃海是我 發表于 2016-5-6 08:53
+ c5 {" B4 F) u1 S不扯了,既然是自然形成的一個契約,也會隨 自然 改變,有什么談的。談的就是規則或者法律影響下的契約精 ...

' W. E" |$ u+ n- b  W呵呵,那我恭送大俠了就。$ d" q6 a/ o9 h, A* F' a: v9 V

作者: 灝2016    時間: 2016-5-10 15:36
和羅輯思維里的一起節目說的有點像
作者: 挨拍的5    時間: 2016-5-13 16:38
哥們文科高材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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