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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社區

標題: 勞動合同法為什么是惡法 [打印本頁]

作者: 害怕伏櫪    時間: 2013-10-6 18:18
標題: 勞動合同法為什么是惡法
本帖最后由 害怕伏櫪 于 2013-10-6 18:1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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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f) f7 Y9 l+ o3 m! i這是馬靖昊的一篇博客,原文在http://playexam.blog.sohu.com/279423482.html
, I' S8 f0 r& s2 T$ j3 b馬靖昊,曾供職于財政部會計司十年,從事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的制定工作,現為用友-暢捷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會計專家,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客座導師,思維導題學習法創始人,《玩的就是會計》、《玩的就是考試》叢書作者。: s# J9 i3 L3 l3 @1 z6 K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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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l+ O% H4 d. z逸民表弟:近好!
    聽我母親講,你正在與一家手機銷售商打勞動糾紛的官司,你要我母親請我給你出出主意。我怕電話中與你講不清楚,因此,現在給你寫封信表明我的態度。一是我不會給你出主意;二是我不能給你出主意;三是我希望你無條件停止這場打官司的行為,并立即給你的雇主賠禮道歉。至于你所遭受的所謂的“損失”,我全部承擔下來,不就4000來塊錢嗎?我還出得起,我全額補給你好了。
1 g5 S6 V( l5 v% _    為什么我要你這么去做,因為我希望你有一個正確的職場人生觀。錢不是靠打官司打來的,是靠自己掙出來的。可以說,絕大多數企業主都希望自己的員工賺得越多越好,員工賺得多,他才賺得多,這是企業良性發展的表現。員工賺不到錢,這家企業可能處于經營困境了,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名有良知的員工,應該與老板同心同德去改善企業的這種不利局面,而不是為自己的工資沒有發放或及時發放而與企業鬧上法庭、對簿公堂。0 h9 ?/ b" m  t% o1 e
    我承認現在的《勞動合同法》是非常有利于你的,我也承認只要你堅持將官司打下去,你肯定會贏。但是,你贏得了這塊官司,卻輸掉了自己的道義。這樣的員工,在我的眼里至少不是好員工,甚至是刁民。其實,這部所謂的《勞動合同法》是專門扼殺小企業的一部惡法,為什么這么講?因為對于大中型國有企業來說,由于其壟斷地位,其員工待遇很好,大家是擠破腦袋也想進去的,《勞動合同法》對于它們是基本上用不上,對于成規模、成建制的民營企業,情況也差不多。但對于小企業,特別是初創企業,由于其處于企業發展初期,其商業模式、老板的管理經驗都不成熟,難免會出現經營困難甚至倒閉的情況,如果國家負責對這些創業者的失敗買單,你出現了目前的勞動糾紛,我一定支持你去告你的老板。但實際上,對于這些小企業主,他們承受的風險最大,他們失敗了,就真正是一無所有了。
2 J5 D6 N7 F& e5 y* Q    我這么講,并不是說你作為勞動者的權益不需要保護,權益當然要保護了,何用《勞動合同法》,憲法都在呢!但我們能不能將心比心,換個角度看問題,企業主的風險其實最大,它交了稅又提供了就業崗位,但萬一倒閉了,誰又來保障他們呢?企業好的時候,加工資、發年貨、送紅包,企業不好時,沒有這些了,難道就要跑,難道就要告?你心里不痛快就可以拍屁股走人,甚至還可以告老板,想過沒有,老板還得苦苦堅持,他們的痛苦被誰知道,被誰理解呢!' Z5 p* x% v: m$ k9 A
    我給你舉個例子吧,那就是前幾天的事,我遇到的一個小企業主,他對我說,現在他不開工廠了,再也不用交稅,再也不用擔心工商、稅務,再也不害怕刁民了。其實,這部 《勞動合同法》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結果是政府輸,企業輸,勞動者輸。它讓創業更難,讓你們這些人就業也就更難了。別告了,有本事,你就爭取去中移動、中石油、中石化這些企業,那里基本上不需用《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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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這樣說,這部 《勞動合同法》 阻礙了中國經濟中最活躍的部分--民營小企業的發展,辦企業的風險大大增加了,搞到企業倒閉了,你們這些勞動者又到哪里去討要工資,和誰去簽訂勞動合同呢?國家給你簽嗎?給你簽的話,都到國有企業去好了!真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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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你說個道理吧,按照目前的《勞動合同法》來說,“全國勞模”這些人肯定是沒日夜地加班工作,放棄節假日對他們來講也是平常不過吧,但全國勞模所在單位幾乎可以肯定沒有給他們足夠的加班工資!那么按照《勞動合同法》的邏輯,難道我們能說這些“全國勞模”所在企業是違反勞動法最嚴重的企業嗎?難不成每年一度的“全國勞模”評比應該改為全國“被剝削最嚴重的勞工”年度評比?嚴格按照這部《勞動合同法》,努力工作、勇于奉獻就不能再被提倡了,你說操蛋不操蛋啊。
6 r9 D$ ]/ `( T    退一步講,沒有一個老板愿意和替自己創造價值的員工為敵,對于這些員工,企業家愛都來不及呢。你現在的情況是二個多月沒給人家銷售出一臺手機,如果企業將你能夠作為資產來核算,你就是負資產,他不是在創造價值,你是在制造費用!老板已經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給你報酬了,可以說已經仁至義盡了。你真的應該感謝這樣的老板,而不應該去告他。你千萬不要去學某些刁民利用這部勞動法作為懶惰、無能的護身符,甚至作為要挾老板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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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制定《勞動合同法》的人,要么是智商不夠,要么是養尊處優慣了,不懂柴米油鹽。他們除了所謂的虛偽道德正義感之外,什么代價也不愿意付出的,你失業了,他們會給你錢嗎?
6 F, c3 d( G4 M+ u" `; p    判斷一個政策的好壞,不是看它的目的高尚不高尚,而是看它的效果。我不否認《勞動合同法》的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但我想說,其實它的效果是恰恰最損害象你這樣的需要不斷尋找工作的普通勞動者,因為它大大減少了就業機會,惡化了勞資關系。《勞動合同法》就是這樣的一部看起來很道義的一部法,看似保護了職工,但實際上是隔著褲子就放屁,比脫了褲子放屁更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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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再給你講一個大道理,實際上現在沒有什么所謂的金融危機,那是嚇唬你們的,到目前為止你聽說過有銀行倒閉嗎?你肯定沒聽說過吧,但中國經濟確實出了大問題,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勞動合同法》 ,它將國家應承擔的社會福利責任全部推給了中小企業,它將老板與員工的關系敵對起來了,它大大傷害了企業家的創業熱情,導致了中小企業危機四伏。這些責任的罪禍魁首其實是《勞動合同法》,真的不要再推給什么金融危機了。9 N: }" D" }9 V
    逸民,我給你的這封信可能語氣不象生活中那么溫和,請你多點理解,全是為了讓你聽進去!最后,希望你放棄起訴你的老板!!!, q: p( r; ?% ^# P7 @: }- w. d
致禮!                                                                                                              你的表哥:靖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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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gary    時間: 2013-10-6 18:22
確實是,創業的氣氛不太好
作者: 把刀用好    時間: 2013-10-6 18:28
不多這一部。
作者: luyupei    時間: 2013-10-6 18:34
現在國家的問題就是沒有糾錯能力,決策過程沒有明白人參與。沒有高人了
作者: princehao    時間: 2013-10-6 18:45
只要老板有足夠的智慧讓員工自覺免費加班,就好啦,法律本就該保護廣大弱勢群體。樓主的這個帖子,不怎么贊成哦。
作者: 拉普拉斯    時間: 2013-10-6 18:54
反對
作者: zerowing    時間: 2013-10-6 18:55
法律是道德約束力之外的硬性標桿。但是卻不是最后防線。當所有問題都必須通過法律來解決的時候,法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7 e( q* i) _& Y& \! K- f% e- x8 P
我們必須承認一個事實,無論哪個國家,無論哪部法律,只要是人制定的,就存在缺陷,就有漏洞,而這些就是律師存活的空間。也因為如此,如果沒有了道德的標準,所有人就會陷入一個以打破對方法律防線為目的的怪圈。而這樣做的最終結果就是,所有人都是敵人,所有人都可能把你推到萬丈深淵。
! a: x/ Y( v/ t" N道德,既是一種思想標準,也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根基。法律,只是在道德標準之外約束行為的準則。所以,依法做事,依德做人。
作者: hc2003    時間: 2013-10-6 19:11
小企業越來越難了
作者: LIAOYAO    時間: 2013-10-6 19:13
合適的人說合適的事。  j% C1 D4 ?8 N2 ?$ y& L
在《勞動合同法》出臺后就立馬上國務院網站看原文,看過后就有個想法,當將弱勢(員工)族群保護到打擊強者(資方)時,就會走入劣循環。. L9 U) _1 H/ c
需知一事,勞資雙方要和諧才能創造雙贏,任一方單贏都會破壞勞資關系。當資方消無之后,原先資方所造就的工作崗位也會隨之消無,在這些崗位的勞方又將何所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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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a8 y' ]+ S6 b. {  z- y7 s! h有異見者請先去了解周邊各國各地區的勞工運動,看看當資方撤資后,最后受苦的是否還是勞工,越是基層所受之苦將是越多。
  u7 r7 s% X, k& s, j& N% Z( @! ^8 h3 }+ s! z" c) D! h2 z5 X( ]" r
勞方是常態的弱勢,是需要法規的保護與支持;資方是相對的強者,是需要法規的監督與管理;, D9 Q$ c# L) f) X5 {6 s

$ U3 x) j" Z, D& |0 o2 H只有在勞資和諧的環境才能創造勞資雙贏。
作者: 孫啟明    時間: 2013-10-6 19:24
搞企業的尤其是做小微企業的,沒有強大的人際關系(主要是ZF和有關部門),不死也就是茍延殘喘。這還不包括企業本身的運作。現在,天朝的經濟危機已經逐步顯現,小微企業更難做。
作者: 盼安    時間: 2013-10-6 19:45
本帖最后由 盼安 于 2013-10-6 20:37 編輯
  Q& p. I/ S- i
/ f, f0 \" T- s& d5 e: P7 S樓主雖然是老板,而且不是年輕的老板,在這里發泄私憤,你給我的印象大大的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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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5 S6 k/ w2 o% p我剛辭職,我原先的部門 就1領導1同事,領導勸5回,同事勸11回,要不是領導忙且辭職是他批的,估計這兩人勸我的回數要上20回,30天勸20回,你們可以想象,就是不加錢,估計再加錢,我名聲鵲起了。。這一個月內,我戰戰兢兢做事,生怕報復,到了倒數第3天,領導突然說一個月請假超過5天,獎金全無包括辭職在內,領導振振有詞的說,這是公司規定。我突然火了,早不說晚不說,到現在才說,估計是怕我知道這情況,怕我怠工還有說不定還有還有挽回余地。既然,我也回收我對公司一項好處,嚴陣以待準備打官司,倒數第二天,我看到要辭職的交接單,辭職交接單明確寫著辭職無獎金,先前辭職單明文規定提前2個月通知,感覺太牛,不過還是一個月,沒在意。現在交接單明文規定辭職無獎金,好牛B,都比法律強,法律該老板的姓氏了,最后一天,領導態度軟化,口頭說,獎金按這個月做多少天,就發多少給你(我這個月做17天),當然這只是口頭說,明確到手才能知道有沒有扣我獎金。
作者: 浪跡天涯的潘潘    時間: 2013-10-6 19:47
金融支持才是最重要的!企業的發展就是花錢,掙錢的過程!
作者: crazypeanut    時間: 2013-10-6 19:52
這些都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無良企業主鬧出來的,那個時代小企業主剝削,克扣工資極為嚴重,已經影響到穩定了。當時有個說法,叫“炒魷魚”,現在已經聽不到了,就是每到發工資前幾天,企業主找借口將工人開除,這個月工資一分沒有,如果是拖欠幾個月工資的,再玩這一手,那工人損失更大。那個時候消息傳遞沒現在這么發達,不象現在有網絡,當時主要靠道聽途說以及報紙。那時候工人上訪討要工資,與企業主發生沖突,自殺威脅等,蠻嚴重的,不亞于現在,而報紙,絕對不會報道這些,小道消息,你又沒法當真。因為勞資糾紛已經影響到社會穩定,于是國家才出了這部“惡法”,而且我記得是直到2005年才正式出臺這部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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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不得別人,還是那些最先創業的那批企業主,將整個環境搞壞,當然,這也是國人的一貫做法。
作者: 成形極限    時間: 2013-10-6 20:02
似乎很有道理
作者: 天水藍    時間: 2013-10-6 20:30
應該說如今的勞資環境比前些年好很多了。2 G! @( Q: N1 O5 i& X0 _
不平等的社會環境激化了這些矛盾。
) _/ T9 q# T& g5 F; b7 ?勞動法上的沖突,其實國企私企都有,不過沖突的地方不同。! Z. L( f( N! a% Q* ^1 q8 g
國企那里真的有沖突,作為勞方,有理也別想占到便宜。* i8 O6 M- }% \/ k3 z
作為資方,有追求的老板越來越多,不管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客觀上改善了勞方的就業環境。7 G* a/ N; k6 r. d1 e
作為勞方,混到與資方打勞動法官司的地步,也不是好事。) D; l- u& B2 O( V& v$ z

5 I9 o# d3 M2 Q3 |+ @8 e; j4 d: n找個工作,混個2,3個月,基本就能確認勞方的人品了,是去是留就有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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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e0624    時間: 2013-10-6 20:50
說的在理
作者: 寂靜天花板    時間: 2013-10-6 21:43
渣一樣的文章,讓資本家守法,無異于讓老江守貞觀。別的不談,那些個說勞動者這個那個的企業,請問面試時貴公司干什么去了,沒個正規的面試流程,反倒指責勞動者如何了,老板們不是自稱精英嗎,難道變成精蠅了1 H+ B! S& ~/ S  `# ^; ]0 g
甚至有個別勞動者倒舔資本家的,林語堂怎么說的,明明是奴才,卻有主子的思想。
9 p- K# d% b. q" b7 ]面對著連基本的加班保障都沒有的很多企業,樓主竟然漠視不見,不得不說,階級斗爭在很長階段仍然存在,甚至有激化的趨勢。別說什么工程師不工程師的,只要做了資本家,立刻沒人味了,忠實變成資本的走狗。
作者: 631666375    時間: 2013-10-6 21:47
沒有自己做過老板怕是很難贊成樓主的觀點,現在不管老板大小是好是壞通通一棍子打死
作者: 寂靜天花板    時間: 2013-10-6 21:49
這里舉個社區里常常碰到的一類現象,公司接個單,公司既沒有工藝員,也沒有質檢員,全靠線上工人自己編工藝,自己檢查,不出錯時,老板大賺,卻從不與工人共享成果;一旦工人把活干砸了,老板立刻暴跳如雷,什么包干包料包損失之類的損招就用上了,嘿嘿,風險你擔,利潤獨享,這就是部分老板的觀念,998都說過,貴公司大賺特賺時,老板可曾把自己的五房姨太太們拿來與員工共享。老板既然想利潤自己獨享,那下面出了事砸了鍋,風險也應該由老板一人承擔,簡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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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寂靜天花板    時間: 2013-10-6 21:52
現在的勞動者夠老實的了,沒星期天不計較,試用三個月只簽一年合同不計較,過了試用期不給上保險不計較,加班兩倍工資得不到不計較,年年簽合同不計較,老板們還想怎么樣,這么老實的工人全世界哪有,印度?越南?那地方都鼓勵罷工的,天朝把工人的罷工權擼了,這已經是給私企老板最大的恩惠了,還TMD不知足。
作者: 拉普拉斯    時間: 2013-10-6 22:02
盼安 發表于 2013-10-6 19:45 . K( {6 e8 ~7 w# z7 U6 A
樓主雖然是老板,而且不是年輕的老板,在這里發泄私憤,你給我的印象大大的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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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8 ^/ F. t我剛辭職,我原先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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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規定,期間應從行為發生之后的第二日起算。中間遇有節假日的照常計算,但如果期間的最后一日為節假日的則順延到此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結束。因此就你的情況來說,應該是從遞交辭職報告之后的第二天開始起算30天,到第30天屆滿之前你應該拿到單位準許辭職的相關通知。如果最后一天是在節后的,連續計算;如果最后一天是在節中,則順延到節后第一天截止。但后續措施,例如開出退工單、拿勞動手冊、結算工資、歸還單位物品等相關事宜可在30天之后辦理。勞動手冊入職時是交給單位參考的,理應由單位保管和返還。
! ~/ Z! U. {/ B1 W6 n) u9 d5 \律所: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回復時間:10-08 10
作者: muzhijmlh3717    時間: 2013-10-6 22:36
這篇文章從立法的角度分析法律,屬于法理學范疇。
作者: 拉普拉斯    時間: 2013-10-6 22:47
LIAOYAO 發表于 2013-10-6 19:13 - e. I- d4 n+ a/ \% k) N" U0 [  F
合適的人說合適的事。
4 Y( [5 d1 n: K在《勞動合同法》出臺后就立馬上國務院網站看原文,看過后就有個想法,當將弱勢(員 ...

. L. `* ~8 z8 ~7 W. V3 j劉備曹操各為其主,對立的階級永遠有不同的思想。就像國共合作必將走向對立一樣,
  M$ i6 \) e+ l( p  j' y一個國家只可能有一個屬性的團體來立法,中國是GCD,美國是資產階級屬性的政黨" q( j+ E6 p: a- v9 z

作者: 小一克sheng    時間: 2013-10-6 22:51
      現在處處在攬工,好像勞動法用不上了。不像當年人多企少動不動都按勞動法基本符合雙方的利益。當今很多的工人就一個眼神說不干就不干,就像逛商場一樣說走就走。
作者: crazypeanut    時間: 2013-10-6 22:57
小一克sheng 發表于 2013-10-6 22:51
9 V! i! f/ _- \' C( z現在處處在攬工,好像勞動法用不上了。不像當年人多企少動不動都按勞動法基本符合雙方的利益。當今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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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想走就走,老板想開就開,雙方都沒有約束,其實挺無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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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遵紀守法的老板,一定會有刁蠻的工人搞事;碰上老實的工人,一定有刁鉆的老板去欺侮。我只能說,國人太聰明,太會見縫插針6 \! y5 v1 Q' k( n

作者: 天路客向東    時間: 2013-10-6 23:39
本帖最后由 天路客向東 于 2013-10-6 23:50 編輯 9 T- A2 h4 E$ C& a) N
631666375 發表于 2013-10-6 21:47
: j+ y5 y' i- E3 C6 e沒有自己做過老板怕是很難贊成樓主的觀點,現在不管老板大小是好是壞通通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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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俠認為最不妥的是哪部分?沒做過老板,所以不明' R( y0 Y/ \+ _
就文章中舉的例子來說,作者讓自己的表弟作為勞動者,讓渡自己的權利,不討要自己的工資,原因是國家把自己該負擔的責任放到了企業主身上。但干活拿工資歷朝歷代不都如此嗎?
& P+ f) n0 R5 w4 {$ y就算是其他部分把責任推到了企業主身上,但為何勞動者應該主動拿過來,主動拿來是否有相關的協議會在以后給予補償,這樣才是公平交易。
作者: 631666375    時間: 2013-10-7 08:26
crazypeanut 發表于 2013-10-6 22:57
; O+ A3 Z+ W& o! V. B0 L: l8 }/ F工人想走就走,老板想開就開,雙方都沒有約束,其實挺無奈的, z' u6 q' u%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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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遵紀守法的老板,一定會有刁蠻的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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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工人想走就能走 但老板不是想開就能開的 老板開了就要罰錢,員工走了沒任何影響,相對應很多帖子里反應的老板刁難工人什么的 我倒是覺得我這里的老板被工人玩的團團轉。有的大俠說工人老實我們這里也有老實也有刁鉆的,上次好像要交個什么金,然后因為系統原因延遲沒有顯示,工人立馬一個電話打過來,活也不干了,結果興師動眾,找到相應憑證再傳真至工廠,交給工人他再去干活,哈哈 什么樣的老板什么樣的工人( k5 p: p1 O" n$ o

作者: 631666375    時間: 2013-10-7 08:37
天路客向東 發表于 2013-10-6 23:39 ; z6 M& u6 N9 L3 [1 x% |
大俠認為最不妥的是哪部分?沒做過老板,所以不明
' Y+ K1 H. ~2 g- q( D就文章中舉的例子來說,作者讓自己的表弟作為勞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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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了 文章沒有細讀 只知道現在的勞動法全面偏向工人,對于一些小企業而言,勞動法對工人沒有任何的約束力,比如有一條,工人離職需提前30天通知,當然他不通知也一點事情沒有,想走了錢一分不能少,但是公司不提前解雇就要罰款,所以比較贊同樓主說的“勞動法是惡法”,如此一來對小公司的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完全是偏向勞動者的,大企業人多無所謂,小企業往往是一個蘿卜一個坑,沒有替補隊員,要么停工,要么外協,要么老板親自上陣,哈哈 說了啰嗦了 大俠海涵
作者: hduzj    時間: 2013-10-7 09:09
勞動法立法的目的就在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保護沒拿到工資的工人,去保護老板,那還有什么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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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H6 S" b3 x4 X7 \' Z老板創業失敗那是老板的事,員工上一天班就得付給一天的工資,這是交易。
作者: wgary    時間: 2013-10-7 09:29
wgary 發表于 2013-10-6 18:22
& z  a% y) d6 s) r' c; b確實是,創業的氣氛不太好

- l' S- U0 U$ l+ u( s8 V7 R- {- g創業的氣氛不好當然不能全賴勞動合同法,但勞動合同法也是企業環境的一部分。( c8 n: L  P$ t' p2 [; X
資本主義的發展全靠整頓了工會的權利,德國就是典型的例子。老美不是也想這么干嗎?
+ L1 N  ^" q. [- C6 ?  Q" E你給工人權利大了,誰還傻瓜瓜的當老板9 l  Y3 Z2 w$ ~8 S& k1 p# u# d
淺見啊,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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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gary    時間: 2013-10-7 09:30
wgary 發表于 2013-10-7 09:29 9 ]' o4 X1 k7 [: N
創業的氣氛不好當然不能全賴勞動合同法,但勞動合同法也是企業環境的一部分。
$ P0 v( k- j9 _, P( ^: y資本主義的發展全靠整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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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是打工的,哈哈。上面的糾正下,是如今的資本主義。。。
作者: 一重科技    時間: 2013-10-7 09:35
…………我國的國民福利待遇確實是個大問題啊,交各種保險,企業確實承擔了很大一部分的!
作者: 明末邊軍一小兵    時間: 2013-10-7 10:54
樓主你打工時候有木有被老板拖欠幾個月工資不給啊?而且家里妻兒嗷嗷待哺,為了過日子只有四處借錢。如果你有過,就知道欠薪的老板多可恨了。
作者: 楊云123    時間: 2013-10-7 11:56
評論一個沒有執行力的“法”有意思嗎?4 a6 o9 p2 @1 p5 P: U
北京上海的咱不提,這些地方政府就是為了面子也要把表面文章做好。
小的鄉鎮咱也不說,那地方山高皇帝遠什么法不法的也就扯淡。
, y' I- p! s! V3 \8 G. R) s就說說很多的二三線城市,特別是北方、內陸的,除了大型企業、外企,有幾個公司拿勞動法當回事的?每周只休一天的有多少?沒有保險、公積金的有多少?……

作者: 迷茫的維修    時間: 2013-10-7 12:40
法是好法,但是,看用在哪,/ X$ U9 I; s% O
好的制度,可以讓壞人做好事3 B& g& }6 r1 V" B9 n4 w& \8 y8 l
壞的制度,可以讓好人做壞事
作者: 一鳴驚人872    時間: 2013-10-7 21:41
勞動法想到一比喻,一個乞丐快死了,一個好心人給了他一碗白飯放了點青菜,乞丐十分感謝,剛要接過去吃,勞動法來了,說一碗飯一點青菜達不到最低標準,你觸犯勞動法,好心人連忙收回那碗飯,走了,過了一會勞動法也走了,留下乞丐在那里不知死活。
作者: yy1028    時間: 2013-10-7 22:53
天朝的經濟危機已經逐步顯現
作者: c529700414    時間: 2013-10-8 16:16
敢問有幾個企業簽正規合同而又正規管理的?我的手指頭斷了一節到現在老板都以為是我扯皮,干活的時候是驢,瘸了就宰了是肉。法律監督不嚴,員工私企干活無保障。
作者: yblnm    時間: 2013-10-8 22:08
歪理也可以說得頭頭是道的,真服了這些人。中國勞動者的悲啊!
作者: 99999    時間: 2013-10-8 22:52
本帖最后由 99999 于 2013-10-8 23:37 編輯 ; U/ e' x2 `+ A1 j: |$ ^' s5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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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如果云知道    時間: 2013-10-9 08:48

作者: 949457130    時間: 2013-10-9 09:25
能經歷勞動法的阻礙活下來的企業才是真正的好企業!優勝略汰唄!老百姓都已經沒什么權益了難道連勞動法都要拋棄才可以!博主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意味!
作者: 房頂    時間: 2013-10-9 13:00
反對,
$ A, |/ v9 r* G; i5 i* c$ Y勞動合同法是對的
! }* a+ S0 ^! y8 s  y9 A目前對一些企業的影響也是這些企業的利潤只能從克扣工人來獲得
作者: neckman    時間: 2013-10-9 16:33
刁公司不按勞動法辦事,難道惡意克扣你工資,難道廣大勞動者也認?
作者: leftwall    時間: 2013-10-10 13:36
我想知道創業的時候或者說計劃當老板時,你是先考慮自己掙得多啊還是考慮員工掙得多?!(這個問題是針對文章的某句話)
: U" q8 D& j9 I+ x如果是前者,咱何種條件下會轉變成“可以說,絕大多數企業主都希望自己的員工賺得越多越好,員工賺得多,他才賺得多”;如果是后者,這是一種什么精神
) m( L  M7 O" E1 [9 z對整篇文章的觀點我暫不評論。
作者: 北方狼andy    時間: 2013-10-10 14:11
大家都是弱勢群體..................................................................................................
作者: ZQ3978929    時間: 2013-10-10 14:15
樓主的說法有失公正,其實不需要多解釋,人人心里都有一桿秤,這樣說吧,我家老板今年多掙200萬,員工數量沒增員的情況,是不是應該共享成果吧,可實際上,不會多發一分錢的。我們國家沒夠真正的工會組織,所以也不會有真正的公平合理。看看西方國家人力成本占得利潤比例你就知道了,為什么差距那么大。如果你覺得當老板吃虧,可以去打工呀,說的都是個人所見.........
作者: Michael0576    時間: 2013-10-10 16:35
法律本應該是主持正義來保護‘弱者-受害一方的’
作者: chenxinwang    時間: 2013-10-12 08:05
害怕伏櫪前輩只是轉的,現在的勞動法別的不說,那個辭工提前一月呀,還有一些既然拿了工錢,就還是應該要規定一線底線的,要不對企業太不利,雖我我是打工的。) s. E8 {' r& Z) J" ~/ g
但是,的確也有很多不厚道的老板,拖欠,欺騙,忽悠什么的,法律還是要規定細一些,實際一些,以前在深圳,也真看到過很惡劣的老板和勞動局搞工人,叫員工走人不結工資,員工去勞動局,回復說你要聽從老板的安排,反正就是瞎扯那種惡搞工人。那是67年前的事了吧。
4 ^- C# _% [% }& Y# J現在怎么又變成這樣了呢,這個法惡不惡先不說,但這些把法搞來搞去不從公正實際出發的人一定是惡人。
作者: 小精靈2352    時間: 2013-10-12 11:13
我非常贊同樓主的的思想。作為一個打工者,我們如果相信《勞動法》,為了一點工資,和你曾經的雇主去打一場勞資官司,你贏的金錢概率是99%,因為政府會幫你;但你最后卻輸了整個職場,在你后面的職場生涯中,將不會有好的雇主賞識你,因為怕你,也怕政府,所以你的求職指數就可能降到了冰點,而這時,政府是不會幫你的;這就是現實!現實就是這么回事!如果你有能力,我相信,你的雇主是不會讓你有卷入勞資糾紛的機會的,因為,你和他的疙瘩將會在辦公室、茶座,乃至酒桌上氣氛和諧的解決!呵呵,!
作者: chensiqing21    時間: 2013-10-12 14:56
本帖最后由 chensiqing21 于 2013-10-12 15:02 編輯 ; X. C) M& q9 P' x: p# r

; s% e" j. N9 x2 |3 f個人認為不管水平好壞,只要給老板干活了,沒出什么意外。干一天應該付一天的薪水,因為我付出了,資方要是覺得勞方不行可以辭退。如果過了試用期辭職,應該提前一個月。這些都一點問題都沒有。: o& P2 H; D6 z3 Z
見過太多的老板,招成批的員工,以試用期低工資為由,分配到車間難以招到人的崗位,快干滿試用期時炒魷魚。就算老板人不壞,底下管理人員總有一群想辦法給老板省錢克扣工人拍馬屁的。
$ j# ^0 r0 Z# u, o$ G: e勞動法這個東西,是保護勞動者利益底線的東西。$ Z! Z/ N+ m& S
如果這都算惡法的話,勞動者和資方哪來的信任可言。
+ P8 G" ?. l, X) r要是沒這個法保護勞動者,資方的損失也不一定會小。( `9 M  S" q7 C! B7 l
要是別人干活拿不到工資會怎么辦。從惡的角度來說。我拿回能頂我工資的東西總行吧。可是這些東西價值可不止他拿出來賣的這么點。
作者: 杰克阿里    時間: 2013-10-12 17:20
其實看了后想起另一位社友寫的十條,其中有一條是:如果工作不爽,要不拍屁股走人,要不就忍下。一般沒有人身傷害,不超過半年的工資,一般不會去法庭糾結的!
作者: ujjcel1982    時間: 2013-10-12 23:14
什么創業艱難?沒那本事不要去做老板!說到底創業不就為了多掙錢生活過的更好嗎!干活給錢天經地意!說什么勞動法偏向勞動者,那些服裝,電子,注塑,光伏等勞動密集型工廠你去做個幾年普工,
2 ]3 W+ P% ^! z/ k體驗下他們的工作時間,管理,福利等等,不說別的就講工作時間都在12小時甚至更長,那么勞動法是怎么規定工作時間的呢?
作者: SUNHD    時間: 2013-10-14 09:25
以幫助窮人的名義損害窮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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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0日05:25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 I5 _& J8 g8 C! Q打印網摘糾錯商城分享推薦           字號 分享到...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原標題:以幫助窮人的名義損害窮人利益& h. }9 d0 y& Z! X4 _7 |
  由共和黨控制的美國眾議院與民主黨的參議院和總統鬧別扭,兩邊為了預算爭執不下,導致聯邦政府關門大吉,過了八九天還不知道如何收場。雙方爭執的關鍵點,是三年半前通過的醫改法案,也是奧巴馬主政以來最重要的社會改革,因此通稱“奧巴馬醫改”。. @/ v( E. Y' E+ x, x0 A, T% P, d, _

0 l1 s* p, `9 S, S  醫改的目標,是保證人人都能享受醫療保險。這份2600頁的法案通過時,民主黨在參眾兩院都是多數派,而共和黨人除了一名眾議員之外則統統投下了反對票。自從法案通過之后,美國出現了大規模的反醫改運動,有遍布全國的地方上的小規模集會,有來到首都的幾十萬人的示威,有參議員的冗長演講,有茶黨運動的興起,有2010年議會選舉共和黨大幅翻盤。總之,“奧巴馬醫改”并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更多地被美國人接受,相反是有越來越多的人表示懷疑。最近加入懷疑行列的,有當年堅決支持醫改的大工會。運輸工會的主席吉米·霍法甚至寫信給總統,指責奧巴馬醫改正在摧毀40小時工作制。, h$ _$ K% u8 O

, o1 L2 M0 ?. {1 Z3 x  為什么這項為人民提供醫療保障權的法律會在美國遭致如此大的反對?筆者最近參與執行奧巴馬醫改法案的經歷也許能說明一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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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3 ]; ?; @, [* F0 Z- d$ ^  從2010年起,我受州政府的委派擔任弗吉尼亞社區大學系統的校董。兩年制的社區大學是美國公立大學系統中最基層的一級,惠及大批窮人的孩子,他們在這里受教育之后再去工作或者轉入四年制大學。我所在的這個大學有23個分院,40多萬學生,每年的預算是14億美元左右。學費非常低廉,本州居民全日上課,每年學費只有3000美元。州內企業需要的大量的技術培訓也可以在這里進行。州政府的教育撥款超過一半給到了社區大學。大學的校長與15名校董一起管理學校。8 u8 e9 R& J! A$ c1 H#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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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學校數萬名教職員工中,有一萬多人是“臨時工”,學校按照他們授課的課時來付錢,他們不能享受任何的福利待遇。這樣的教授職務全職的工資也只有4萬美元,比清潔工高不到哪里去,不過申請的人依然很多。剛剛從大學研究院畢業的博士、碩士們,在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時以此為生并且積累教學經驗,也有許多有其它工作的人教上一兩門課來補貼家用。另外,不少窮困的學生在學校一邊打工一邊上學,他們也被算在臨時工之列,同樣不能享受包括醫療保險在內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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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的一天,校董會開會。校長提出來說,10月1日“奧巴馬醫改”就要實行了,學校必須拿出一份應對的方案。原來,醫改法案規定,凡是在一個單位工作30小時以上的人,其雇主都必須為他(她)繳納醫療保險金。美國的保險費不便宜,每個人每個月最少要200多美元。而如果按照社區大學目前的標準,每個雇員的保險月費超過800美元,一年要上萬美元。給所有的臨時雇員買保險,學校需要支付一億美元以上。5 R& O; Z. Y" S' b" u

( t$ E  _- q  ^( h8 X9 h+ \  校董們面面相覷。如此一筆巨款,校方是無法支付的,除非我們大幅度提高學費。可提高學費讓窮學生們受不了,大批人會因此退學。無奈,在校董會的認可下,校長只好拿出一個行政命令,規定今后所有臨時雇員都不得工作超過29個小時。也就是說,不許那些最需要工作的人全職工作。- o  W) u, W! M! b, K3 ^0 p/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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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著,問題又來了。如何保證這些人工作不超過29小時?弗吉尼亞社區大學的23個學院遍布整個州,每個學院的財務部門是獨立運作的。按照1966年建校時的設計,學院之間的距離不超過一個小時車程。在人口密集地區的幾個學院之間距離更近。按照醫改法規定,弗吉尼亞社區大學算是一個雇主,如果一個人在兩個學院同時半職工作,就要被算作全職雇員,哪怕一份工作是教書,另一份是掃地。這樣,學校麾下的23個學院就必須建立起一個大系統,以防止有人偷偷地去異地工作。這個系統比防止非法移民工作更復雜。但如果系統不健全,學校就要因違反醫改法而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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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由于學校是州立大學,雇員的工資來自州政府,所以學校的臨時雇員也不得到州政府任何其他部門任職。這樣,需要建立的防止人們“違法”工作的系統就更龐大、更復雜。目前奧巴馬醫改法案已經推行,無論是州政府還是學校都還沒有想出一個解決的辦法。但是,數萬名在學校里工作的師生就這樣不明不白地失去了部分工作,而禍首正是那個以幫助窮人的名義而制定的醫療改革法案。: g" I. j( p+ [; W1 Y

8 O8 g  F( R) k4 f3 k# G  “奧巴馬醫改”的主要條款才開始正式推行,但是許多雇主已經開始了裁減工作小時、雇用半職工人的行動,特別是那些低工資、低利潤的行業,比如超市和商場。許多超市門口如今掛著大大的“雇用半職員工”的招貼,叫人為美國的窮人扼腕。那些一小時拿10美元的售貨員,如今要被減去27%的工作時間,連加班的可能也沒有了。拿這么點工資,還不如去申請政府福利,能得到政府的醫療補助。從私營企業工會的角度看,這個法案更具威脅性,因為半職的臨時工通常是沒有加入工會資格的。如果雇主越來越倚重半職雇員,工會的人數就可能進一步銳減。- \; V' J* p- f2 d8 \, [' o

) C1 [& b: p0 |6 `  在歷史上,以窮人的名義推行的社會改造政策,經常會有巨額的代價,而最后的代價往往是由窮人和整個社會付出的。這已經一再被歷史所證明。沒想到在奉行自由市場經濟的美國,我們又看到了這種局面。6 d& L0 n' c$ h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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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是哈佛大學社會學博士)  n! k. m1 x3 V+ `! n

- H3 d4 I+ s1 I" m8 I% h+ \  p3 Y(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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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gamp    時間: 2013-10-14 15:28
小企業納稅,勞動者何嘗沒有納稅?怎么能只偏袒其中之一呢?; g8 n& V' _6 A+ J
LZ帖子偷偷把小企業和勞動者對立起來,似乎ZF自己沒有任何責任。( r1 }( S7 ^/ ^2 ?- X7 F' x
其實,小企業的困境只能靠ZF和立法來解決,而不是犧牲勞動者。
) U9 n& o+ w+ j6 V/ a. C
作者: huhaofei    時間: 2014-5-26 13:47
只是說服自己親人的一個方法而已,觀點并不一定是他的真正想法。- S2 @% ?: L. S% q$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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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兄弟和人打架,因雞毛蒜皮之事,自己當然是很維護兄弟的了,但是,自己能說:“兄弟,上,打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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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這樣做了,就等于把兄弟推入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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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與企業鬧對個人以后職業肯定有負面影響的。- J+ o; ?" J& y

作者: sukai668    時間: 2015-5-10 21:27

作者: kobe愛學習    時間: 2015-5-2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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